在中国文物学会2014年分支机构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

文化部党组成员、故宫博物院院长、中国文物学会会长 单霁翔(2014年2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中国文物学会召开2014年分支机构负责人会议。黄元秘书长在会议上汇报了2013年工作,应该说在各个分支机构的共同努力之下,学会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去年,我也参加了20次学会的各项活动,其中有新组建分支机构的成立大会,有换届改选会议,有专题学术研讨会,也有分支机构召开的年会,亲身感受到学会的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感受到活动的丰富多彩,富于学术性、公益性,也亲身体验到各位同仁为学会付出的辛勤努力。我还阅读了学会编印的各类刊物,学术色彩愈来愈浓。再次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感谢大家为学会事业的发展作出的无私奉献!

借此机会,我讲几个问题。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

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化改革,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展的一场攻坚战,在新条件下系统地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决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措施有60条。其中第48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对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全面深化改革会给社会团体工作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其一,全面深化改革对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将会发生重要影响。《决定》要求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大趋势下,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提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国家文物局也正在启动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中国文物学会,需要更新观念、理清思路,广纳人才,提高能力,努力具备条件,使自己成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通过签订合同、接受委托、投标政府采购等方式,承担一些适于发挥作用的项目,如培训、评估、评价等。这是今后我们围绕文化遗产保护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一个新路径。

其二,全面深化改革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提出新要求。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将传承文化列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必须把握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要求提高历史文物保护水平,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这是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阐述。作为中国文物学会,要深入调研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如何保护好古建筑、古民居的真实性,如何保护好城镇、街区历史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如何落实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双重任务,保住民族的血脉、历史的记忆。各个专业委员会要围绕自己业务范围开展学术活动,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社会组织调研论证、建言献策、咨询服务的作用。

其三,全面深化改革将推动社会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民众。作为中国文物学会,要更加广泛地动员团结全社会积极支持、热情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让广大民众充分享受到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

其四,全面深化改革将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高治理水平。作为中国文物学会,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把握好自己的工作方向、路径、目标,夯实基础,激发活力,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改革的要求,符合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要求,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围绕文化遗产保护这个中心,进一步提高各项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回顾过去一年的活动,取得不少成绩。特别是在登封举办的“保护世界遗产、建设美丽家园”研讨会,在绍兴举办的水利遗产保护研讨会,在宁波举办的保国寺大殿千年纪念系列活动等等,有质量、有深度、有影响,树立了学会的形象,维护了学会的声誉。相比较起来,也有一些活动在学术内容上质量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的工作和活动,要注重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践行学会宗旨,努力求真务实。

首先,活动主题起点要高,立意要高,水准要高,体现“中国”二字。要坚持文物工作方针,贯彻《文物保护法》,切实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全局性、宏观性、政策性、实践性。例如,在登封举办的世界遗产研究会承办的研讨会上,我们呼吁,各级政府要重视世界遗产地的旅游环境建设,有关部门应该尽快组织力量,下大气力整顿旅游秩序。这是全体与会人员在会议上发出的声音,紧紧扣住了世界遗产保护与发展的主题,反映了世界遗产地管理机构的心声和要求,也帮助有关部门梳理了当前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其次,紧紧围绕文化遗产保护做文章,体现“文物”二字。中国文物学会业务范围要突出自己的重点,就是注重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包括古建筑、古遗址、石窟寺、古城镇村落及古民居、近现代建筑、工业遗产等,这些是我们要关注的重点。今后分支机构发展也要侧重这个方向;开展活动、学术研讨应尽量避免与其他文物博物馆协会、学会,例如中国考古学会、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收藏家协会等的职能相交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会有特色,有特点。例如,在绍兴举办的大运河专委会承办的研讨会上,我们与中国水利学会以“中国大运河水利遗产保护与利用”为主题,组织文物专家、水利专家共同研讨大运河演变及遗产价值、大运河水利遗产的保护战略与技术等课题,在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研究方面,拓宽了领域,开拓了视野,也使学会的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

再次,要搞调研、做学问、出学术成果,体现“学会”二字。各个分支机构要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拓展学术研究视野。我们看到,传统建筑园林、会馆、历史文化名楼、历史文化名街、古村镇等专委会,都组织会员研究本领域文化遗产的历史沿革、建筑特色、文化内涵、功能作用、保护途径、利用原则等,青铜器、文物修复、修复材料、文物摄影、民族民俗等专委会,也都组织会员在本专委会业务范围内,开展学术交流,每次研讨会都有论文汇编,凝聚学术成果,努力形成文物科研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这种浓郁的学术氛围,在今后学会活动中需要继续保持和发扬。

关于2014年学会工作,应该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围绕我国大运河和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开展学术活动。这两个大型线型文化遗产在今年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大会上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将对我国世界文化遗产格局产生重大影响,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后的遗产保护,也将是一个严峻的课题。希望大运河专委会策划组织“大运河遗产保护与利用”专题研讨,世界遗产研究会策划组织“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专题研讨,关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后的遗产保护问题。希望能够在这个问题上有所研究,做些文章。

二是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学术活动。城镇化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同样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希望传统建筑园林、古村镇、历史文化名街、会馆、历史文化名楼、民族民俗等专委会,在各自专业范围内组织有关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的专题研讨。应该认识到,推进城镇化建设,不是要把古城镇都变作城市,不是要把传统民居都翻建为现代化的高楼大厦。我们要倡导的是在保护历史文化风貌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改善民众生活条件,让广大民众享受到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在这方面,存在理念、政策、思路、技术规范等问题,需要梳理研究。我们要以敬畏祖先、尊重历史的态度,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传承文化生态,为城镇化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做出贡献。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重要工作,例如围绕《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工作,按照国家文物局的部署安排,组织专家学者专题研讨。围绕中国文物学会成立30周年,召开纪念座谈会,弘扬老一辈文物工作者传承下来的光荣传统和精神。
在此,还需要再次重申,中国文物学会的活动要突出公益性,绝不介入社会收藏、鉴定,绝不涉足文物市场。现有的收藏鉴定专委会要停止这方面的业务,或转向,或撤出。学会不能办成商会,不能做生意、搞展销、追逐利益。希望各个专委会把握方向,严格把关。

三、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学会自身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将给学会工作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决定》提出“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制度,依法合规地独立运行,全面发展。又如,《决定》提出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对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更加严格。而过去我们的一些活动,是依靠地方事业单位提供经费支持来举办的,今后将会出现地方事业单位的预算能否支持学会活动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在去年学会召开的会议上,我曾经提出,分支机构在数量的不断扩大的同时,要注重质量的提高,逐步做到:一有规则制度,二有领导班子,三有会员队伍,四有经常性工作和活动,切实将自己的会员凝聚在学会周围。为此,常务理事会制定了《关于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把 “四有”的要求制度化,这也是对学会组织建设的最基本要求。

在规则制度方面,去年以来新组建的分支机构以及进行换届改选的分支机构,都制定了规则,在学会章程的框架下,规范了本分支机构的宗旨、业务范围、会员队伍、领导班子产生及职责等。已经制定规则的分支机构,要抓好落实,同时配套相关制度。没有制定规则的分支机构,要在换届选举的过程中健全规则。通过规则制度的完善,促进学会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在领导班子建设方面,今年应该有10个分支机构进行换届选举,健全班子。这10个分支机构从年初就要着手做好准备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与学会秘书处共同做好候选人提名审核工作,按期换届选举。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凝聚共识和力量,开展好各项工作。

在会员队伍方面,要健全会员登记制度。目前不少分支机构会员底数不清,单位会员、个人会员都是一个模糊概念。希望这些分支机构扎实做好会员登记工作,健全发展会员手续,把基础工作做好,更有效地凝聚会员的智慧和力量。

在开展活动方面,学会要求分支机构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集体性专业活动。可以是专题研讨,也可以年会形式。活动主题要鲜明,有主旨发言,也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各类活动应力戒形式主义,不搞徒有虚名的表彰评比达标,不搞只有轰动效益而无实际内容和意义的活动。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反对奢侈浪费。

应该看到,一些分支机构目前做不到这“四有”的要求,处于松散状态,甚至趋于瘫痪。我们希望在今年内要整顿好,实现达标。长期做不到的,常务理事会将研究予以合并或撤销。
最后再强调一点,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注重提高自身素质。担任各个专委会的会长、秘书长职务的同仁,多数有长期从事文物工作的经历,对本专委会的工作起着关键性作用。但是也有一部分负责人对文物工作还缺乏深入的了解或理解。我们希望各位负责人加强学习,熟知文物保护的法律规章、方针政策、基本规律,掌握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理论、实践经验、基本技能,努力成为本分支机构专业领域里的行家里手。

今年是中国文物学会成立30周年。学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保护中华文物为宗旨,以弘扬中华文化为己任,以组织文物保护学术活动为特征,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成为全国文物界有影响的学术团体。30年来,学会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形成了坚韧不拔、守土有责的精神,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精神,艰苦奋斗、勤俭办会的精神,这是我们弥足珍贵、倍受激励的传家宝。希望各位同仁将老一辈文物工作者创建的学会事业薪火相传,为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