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霁翔在中国文物学会分支机构负责人通气会上的讲话

(2012年7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中国文物学会召开分支机构负责人通气会。刚才各分支机构负责人都汇报了工作,也介绍了下半年工作计划,我很受启发很受感动。中国文物学会伴随文物事业的发展不断完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都非常有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一个非常好的团队,是一个有影响、有抱负、有奉献精神的团体。非常感谢大家的辛勤努力。

中国文物学会于6月13日召开了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老会长彭卿云同志代表学会领导班子做了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学会章程的修正案,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这次代表大会开得很成功,学会顺利实现了新老交替,标志着学会工作的一个新的起点。

今天召开分支机构负责人通气会,主要目的是沟通情况,加深了解,推动工作。今后每年要召开一次会议,加强大家的沟通与联系。在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期间,彭卿云老会长向我们介绍了各个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了学会有关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通过今天的座谈会,我们也切实感到各个分支机构是学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正是大家的积极工作,为学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奠定了基础,为学会的巩固和发展增添了活力。我们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地开展工作,使学会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形势下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我要强调的是,做好学会各个分支机构的工作,要坚持学会的宗旨。在新修订的学会章程中规定了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关心、热爱、支持文物事业的各界人士和单位,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提高全民族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展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科技、文物修复、文物人才培训、文物交流的研究,促进文物事业发展,弘扬中华文化。”《章程》还规定了学会的业务范围。学会的各项工作,包括分支机构的工作,都要自觉践行上述宗旨,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中国文物学会越在基层越有影响力和凝聚力,基层的同志对我们开展的活动看得很重。我们的一言一行、举办的活动都很有影响,以此团结一切关心、热爱、支持文物事业的各界人士和单位。要注重围绕文物事业的大局和中心工作来开展学会的活动。最近,我参加了全国文物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为今后一个时期文物事业的发展描绘了蓝图,要实现这个蓝图,需要全国文物系统的共同努力。中国文物学会要在国家文物局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很多业务性、群众性的活动由学会来承办,为中心工作添一把力。在今后工作中要注重以下问题。

第一,中国文物学会工作要突出“文物”二字。要坚持党和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遵循《文物保护法》,我们开展的各项活动都要放开视野,紧密围绕文化遗产保护这个中心,在各个分支机构研究的领域内多做实事,开展活动都要体现文物工作的特点和特色,遵循文物工作的客观规律,为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尽力尽责。学会分支机构多,但要与时俱进,围绕中心工作做规划,填补空白。如考古遗址保护、历史文化名街、古村镇保护、近现代文物保护等,都可以开展一些活动。

第二,中国文物学会要注重在“学”字上做文章。各项活动要保持学术本色。学会团结着我国一大批高级专家学者和积极参与支持文物保护的各界人士。要开辟渠道,积极组织他们为文化遗产保护建言献策、咨询论证、技术支持、培育人才,在理论学术方面有所建树、有所造诣,体现文物学术的特点和业务专长。同时,举办论坛、研讨会要遵守有关规定,主题要鲜明,论点要集中在文化遗产保护上,多一点文化底蕴,多一些学术品质,形成学会有影响力的品牌,形成一支文化力量。各分支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一些培训业务,为培养人才作出努力。

第三,中国文物学会要保持公益性质。章程规定,学会是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学会从办会方向上应服从于服务于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服务于公共文化建设的需要。学会需要取得必要的经费,但是从办会方向上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能办成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营利性组织。我们积极支持各个分支机构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同时我们要求每一个分支机构都要按照自己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保持专业委员会的特色,不要从事与学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无关的活动,不要从事与本分支机构业务范围不相符合的活动。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当前文物市场管理不够规范,文物市场存在相当混乱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学会包括分支机构的工作和活动,不要参与社会文物鉴定、古玩营销、文物拍卖等活动,也不要开展涉及这一领域的各种合作项目。这要成为一条制度。目前有的分支机构存在的文物鉴定业务要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和国家文物局的规定办事,逐步淡化,直至退出。

第四,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按照民政部的有关规定,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质,其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社会团体承担。这就要求学会必须依法合规地加强管理工作。学会上一届领导班子制定了《中国文物学会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这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我们要坚持执行这一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当前要特别强调,一是各个分支机构的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特别是每年年终要向学会报年度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每开展一项重要活动,要事前与学会办公室沟通,事后报送活动的全部文字材料和照片资料,便于扩大宣传。二是各个分支机构要按照规章制度做好换届改选和所承担的会员管理工作。三是由于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对外(包括国内外单位、团体和个人)签订合同、协议,必须由学会法定代表人审定、签署;或经学会法定代表人审定,并授权有关负责人签署;重大项目要报请常务理事会或会长研究审批后方可签署。四是财务管理方面,在目前分支机构不具备银行账户的情况下,要实施学会统一管理。财务收支必须依法合规,自觉接受学会的审批,接受审计单位的审计监督。我们也希望各个分支机构给予学会以资金上的支持。五是各个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加强组织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扩大组织凝聚力、创造力和影响力。

第五,要注重职业道德建设。最近,受国家文物局委托,由中国文物学会和中国博物馆协会联合修订颁布了《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这一《准则》不仅是对全国文物系统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也是对中国文物学会全体会员、各个分支机构的行为规范。希望大家要熟知熟记《准则》,认真把握《准则》,自觉遵守《准则》,用《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六,要加强各个分支机构的沟通与联系。要把加强分支机构的建设作为学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学会办事机构与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各个分支机构调查研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分支机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各个分支机构也要加强与学会的请示沟通,重大活动商请学会常务理事参加,把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起来,增强学会的整体合力。

开展好各个分支机构的工作和活动,是学会生机与活力的重要体现。希望学会各位领导、各个分支机构负责人共同维护学会的团结一致,共同树立学会的良好形象,共同推动学会事业的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