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文物学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 年 6 月 1 日浏览量: 202 次
各分支机构、相关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社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会近年工作实际,学会秘书处对现行中国文物学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作出修改,已于2025年5月28日经中国文物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专此通知。
附件:《中国文物学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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